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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8.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班際整潔比賽實施要點112.8

 

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班際整潔比賽實施要點

 

 

 

 

 

 

一、      目的:

為培養學生之整潔習慣,藉競賽之方式激發學生的責任心與榮譽感,養成勤勞服務之美德,期使校園環境美化,且為社區之示範。

二、      實施方式:

(一)由學務處衛生組編定整潔區域,並由各班衛生股長抽籤,外掃區配置圖表請公布於班上。

(二)各班應將全體同學依狀況需要分配整潔工作,整潔工作分配名單,一份自存公佈於教室內,一份送學務處衛生組備查。

(三)各班清潔時間依據學校統一規範之時間實施,應隨時保持區域內之整潔。

(四)各班擔任清潔值日同學,至該班清潔區域徹底清潔。各班衛生股長、副衛生股長檢查合格後,方可結束清潔工作,並於每日掃除完畢提報未參加打掃名單給導師參考。

三、      要求事項:

(一)教室:

地面:每日至少拖地一次,保持教室及走廊地面乾淨無漬跡。

桌椅、掃具、垃圾桶應排列整齊,教室之窗戶玻璃灰塵須擦拭乾淨,多餘的課桌椅請送木工房,雜物隨時清除。

平日應注意公共區域清潔,同學須養成不亂丟紙屑、雜物之好習慣並隨手撿拾垃圾並做好分類,以保持乾淨的校園環境。

黑板、粉筆灰隨時安排學生清理乾淨;各類清潔用具應愛惜使用避免浪費。

教室天花板、屋簷與牆壁,不得有蜘蛛網及污垢腳印等痕跡。

洗手台須天天沖洗,地面保持乾燥,不可有臭味或積水情形。

高一高二班級因部分教室與進修部共用,統一要求放學後課桌椅清空,教室保持整潔留給進修部同學使用。

(二)外掃區:

廁所:(1)目標無黃、無黑、無臭,服務全校師生。

(2)洗手台應刷洗乾淨。

(3)垃圾桶應於打掃時間清空。

(4)地面積水應用拖把吸乾,不可積水或太過潮濕。

(5)掃具應排列整齊。

(6)缺肥皂、清潔劑或掃具損壞請至衛生組領取。

樓梯:保持清潔,無雜物堆積,每天至少拖地一次。

辦公室:掃地、拖地、整理或清洗回收物品,並於資源回收時間將回收物送至回收場回收。

水泥地:(1)日久堆積出來的砂石要清掃,以維持良好校園質感。

(2)水泥地隙縫長出的小草應拔除,以防止其日漸茁壯而破壞水泥地面。

草地:清除大小型落葉及石塊,草地上的石塊容易造成人員受傷及割草器械的損壞。

外圍牆及校門人行道:

(1)樹葉、垃圾、煙蒂、砂石、動物排泄物等應清除。

(2)雜草應拔除不可使其叢生。

(3)排水孔應保持通場,不可堵塞。

(4)地面若有檳榔漬跡,應刷洗乾淨。

大型落葉:如椰子樹,可至衛生組借用工具,截成小段後放置子母車內。若無法處理請與衛生組聯絡。

大型樹枝及樹幹:大型樹枝、樹幹請校工截成小段後,堆放置總務處後門空地,商請清潔隊協助搬運。

()垃圾管理:

1.班上及外掃區清理產生之可回收類垃圾為紙類、寶特瓶、塑膠容器、鋁箔包、利樂包、鐵鋁罐等金屬類、光碟片、餐盒類、完整玻璃瓶,請同學完整分類後於下午打掃時間運至資源回收場進行回收(寶特瓶、鋁箔包、利樂包、鋁罐請壓扁以節省空間)

2.廚餘類請各班集中並於每日午休時間倒於熱食部旁之大廚餘桶,並將班上廚餘桶刷洗乾淨。

3.一般垃圾類(含碎玻璃、油漬汙染之紙類)禁止混雜回收物或廚餘,請各班嚴格檢查後於下午打掃時間運至垃圾子車丟棄。

4.本校禁止丟棄之物品,為上述所列以外之垃圾(例如:保麗龍板/箱、手提塑膠袋、免洗湯匙筷、吸管、碳粉匣、傢俱類及電腦電器類等),請產生之班級或個人自行帶回處理。

四、      整潔檢查:

第八節課堂期間由學務處人員2(3人輪)評內外掃區。

任課老師及教職員工可隨時提供資料,經查明屬實可酌情加(減)該班當日整潔成績。

各班垃圾清運務必確實分類,經環保義工檢查不合格者,請自行帶回處理並予以酌量扣分。

放學後教室遺留垃圾,予以酌量扣分。

 

五、      獎懲:

比賽成績每週統計一次,三天()以下併次週計算,每週各年級第一名優等班級頒發獎狀乙紙,並於教室外懸掛優勝榮譽獎牌,累計五週(含)以上班級頒發錦旗乙面,嘉獎乙次,累計十週(含)以上班級頒發錦旗乙面,嘉獎兩次。全班同學及導師由衛生組提請敘獎。

全校各年級連續兩週整潔最後之班級且平均分數未達80分,於成績頒佈後,導師得提供需指導學生名單,擇期參加愛校服務。

六、        本要點經學務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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