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應變計畫
109年2月24日防疫小組會議通過
110年5月18日防疫小組會議修訂通過
壹、目的: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監測,學校為學生密集且容易發生呼吸道傳染病群聚感染之場所,為維護師生健康,避免疫情藉由校園集體傳播,特擬定此防疫應變計畫。
貳、依據:
衛福部疾管署中華民國109年1月29日肺中指字第1093700031號函辦理。
參、實施日期:
即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結束止。
肆、組織與分工:
一、防疫小組之編成: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學務主任、進修部主任及教務主任擔任副召集人,納編本校相關處室人員如下:
職 稱 | 姓 名 | 職 掌 |
召集人 (校長) | 王世如 | 1.督導全盤防疫工作。 2.召開防疫工作小組會議。 |
副召集人 (學務主任) | 呂善成 | 1.協助督導日間部執行校園疫情全盤因應事宜。 2.成立緊急應變小組統籌相關防疫事項。 |
副召集人 (學修部主任) | 丁瑋君 | 1.協助督導執行夜間部校園疫情全盤因應事宜。 2.依疾管署疫情資訊及配合教育部律定之停課標準,完成進修部停課、復(補)課之規劃。 |
副召集人 (教務主任) | 賴士鈞 | 1.依疾管署疫情資訊及配合教育部律定之停課標準,完成日間部停課、復(補)課之規劃。 2.協助召開防疫小組會議。 |
委員 | 邱志恆 | 1.協助督導執行校園疫情全盤因應事宜。 2.隔離場所、設施等之規劃。 3.門房進出(帶口罩)之防疫管制。 |
委員 | 蔡馮中之 | 1.協助督導執行校園疫情全盤因應事宜。 2.監督並落實疫情通報作業,啟動緊急應變措施。 |
委員兼 執行秘書 | 黃鈺筑 | 1.對全校師生進行衛教宣導。 2.督導學校防疫宣導因應疫情之相關作業,及醫護相關之因應措施。 3.定期清潔班級課桌椅、門把及公共區域之清潔消毒。 |
委員兼發言人 | 黃蘭芝 | 1.統整本校疫情發展狀況。 2.擔任本校對外發言統一窗口。 3.管理並發布校網首頁之疫情資訊專區。 |
委員 | 官孟璋 | 1.執行資訊館傳染病防治之各項工作。 2.協助督導資訊館電腦教室之防疫清潔消毒工作。 |
委員 | 洪順發 | 1.執行圖書館傳染病防治之各項工作。 2.協助督導圖書館之防疫清潔消毒工作。 |
委員 | 童妃梅 | 協助各項防疫物資採購之核銷。 |
委員 (護理師) | 陳姸而 | 1.執行校園傳染病防治之各項工作。 2.針對病假員生進行了解,早期發現疑似傳染病例。 3.提供教職員工生各項傳染病正確防治措施資訊。 4.協助感染或疑似病例之教職員工生就醫事項。 5.詳實記錄發現病例、照護與轉介就醫過程,並通報主管。 6.協助衛生單位的防疫措施。 7.進行傳染病防治相關教學活動。 |
委員 | 王祥宇 | 1.彙整校園疫情狀況,依相關規定通報有關單位,落實疫情通報作業。 2.各單位發現所屬同仁或教職員生有疑似病例及確定病例時,需依學校人員疫情處理流程,上網通報校安中心,啟動防治處理系統。 3.執行疑似病例或可能病例之學生請假規定、停止上學規定,及學生遭隔離、疑似病例與可能病例之請假規定,並掌握出缺席狀況。 |
委員 | 何美琇 | 1.校園防疫物資採購。 2.配合衛生與環保單位辦理校園環境消毒。 |
委員 | 何瑞鳳 | 1.管理教職員工出缺席狀況。 2.教職員工事、病假原因了解,發現其本人或家屬有感染或疑似傳染病症狀者知會健康中心,以進行必要之監測與管理。 3.遭感染或居家隔離之教職員工請假事宜。 |
委員 | 阮珊珊 | 1.進行罹病,接觸者或遭居家隔離之師生心理輔導。 2.進行全校師生輔導,避免發生罹病、接觸者或遭居家隔離之學生被排斥。 |
委員 (舍監) | 張維倩 | 協助宿舍防疫工作 |
組 員 | 全體教師 | 初級預防並將防治觀念融入教學。 |
二、各單位權責與分工:
(一)教務處
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停課補課作業,依教育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高級中等學校停課補課及學生學習評量作業注意事項」及「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停課標準」辦理。
(二)學務處
統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校園疫情之預防、緊急應變之督導、協調與執行。
1.訓育組
規劃大型活動與社團活動之相關防疫作為。
2.生輔組
(1)彙整校園疫情狀況,執行校安通報,落實疫情通報作業。
(2)協助因疑似或確診病例之學生,因居家隔離或接受治療之請假事宜。
3.教官室
協助宿舍防疫計畫規劃與執行。
4.衛生組
(1)執行班級教室環境清潔與消毒。
(2)配合中央主管機關擬定本校相關防疫作業規定與流程。
(3)執行學校衛生填報系統。
(4)防疫資訊之收集與對師生之宣導。
5.健康中心
(1)緊急個案之處置。
(2)追蹤管理疑似病例及確診病例之健康狀況。
(3)協助衛生單位的防疫措施與配合調查。
(4)提供疫情等相關資訊。
(5)防疫物資管理及發放。
(三)總務處
1.督導防疫物資採購(額溫槍、口罩、漂白水、酒精、肥皂、噴槍、手套等),協助業務單位需求物資採購作業。
2.當本校教學、辦公場所或其他校園場所有疑似病例發生時,加強實施環境消毒作業。
3.訪客管理:校外人士如來賓、廠商等進入校園配合控管之相關規定。
(四)輔導室
協助學校實施心理輔導,減少學生及家長恐慌心理,並適切輔導受疫情影響師生。
(五)秘書
建置學校網頁防疫專區。
(六)主計室
協助經費之調度、報支等事宜。
(七)人事室
1.教職員工體溫測量與紀錄。
2.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之請假與相關資訊之發布。
3.上述各類病例請假或停止上班情況之統計,通知教務處與學務處。
(八) 級導師代表
協助傳達導師配合防疫之事項。
(九)如有未盡事宜,依事務屬性由副召集人安排權責單位,若有疑義由召集人裁示。
伍、防疫應變計畫
一、開學前防護措施
(一)本校成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小組,由校長擔任防疫小組召集人,並召開防疫小組工作會議,推動各項防治工作,若有緊急情況隨時開會因應。
(二)訂定本校防疫相關對策及處室分工以確實推動「疫情通報管理」、「學校防疫管控」及「班級防護網」,其三道防護措施包括:
1.防疫資源(學校於開學前備妥足量之相關防疫物資:額溫槍、口罩、漂白水、酒精、乾洗手、肥皂、噴槍等消毒用品)之購買、分配與說明。
2.校園防疫教育資訊之蒐集、防護宣導與及時更新,利用網頁公告並轉發導師。
3.校外訪客監測體溫:實施地點-本校校門口,請門口執勤人員協助測量體溫,若額溫超過37.5度(耳溫超過38度),請其勿進入校園。
4.全體教職員工應做好自主健康管理,每日先在家量測體溫及上班時需再監測與記錄體溫,若額溫超過37.5度(耳溫38度),務必就醫並向人事室請病假,若經確診排除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退燒後可返校上班;若經確診為符合調查病例、極可能病例或確定病例等情況,除依衛生醫療機關相關規定隔離,應主動通報學校人事室。
5.針對校園教職員工生進行全面調查,建立師生疫情調查名冊(含近期旅遊史)
依據政府公告辦理。
二、開學後防護措施
(一)衛生教育宣導
1.以通知單、網路公告等多元方式加強宣導如何建立健康的生活型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衛教,例如:保持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二不二要(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密閉的公共場所、不出入醫院,到上述地方要戴口罩、常洗手)、勿與他人共飲共食飲料和餐點等。
2.加強及保持個人衛生習慣(如:勤洗手、打噴嚏、咳嗽需掩住口、鼻,擤鼻涕後要洗手)及妥善處理口鼻分泌物等等衛生教育宣導。
3.學校加強宣導,提醒全體教職員生有呼吸道症狀者戴口罩、勤洗手及拱手不握手等措施防範感染。
(二)健康管理
1.教職員工
教職員工應落實自主健康管理,每日在家量測體溫;到校後如有不適,須至健康中心測量體溫,若額溫超過37.5度(耳溫超過38度),依護理師指示就醫,並向人事室請病假。若經確診排除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退燒後可返校上班;若為符合調查病例、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等情況,除依衛生醫療機關相關規定隔離,應主動通報人事室。
2.學生
(1)每日應先在家量測體溫,若額溫超過37.5度(耳溫超過38度),依規定由家長向學校請假,若經確診排除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退燒後可返校上課。
(2)若經確診為符合調查病例、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等情況,除依衛生醫療機關相關規定隔離,應主動通報導師。
(3)班級:由導師協助測量學生體溫並記錄,各班體溫紀錄表須於每日上午9時前交回衛生組;當額溫超過37.5度(耳溫超過38度),通報健康中心後,聯繫家長接送就醫。視情節重大於校門口設置熱顯像儀,統一量測體溫並登錄於班級體溫登記表中。
(4)宿舍:每日早晚由舍監協助測量體溫並紀錄;取消集中晚點名,採取各樓層寢室就位點名,進行每日健康狀況調查。當學生出現發燒及呼吸道症狀時,通知家長陪同就醫,若家長不及到校,經家長同意,依學生身體狀況,由舍監或導師協助就醫。
(5)進修部:每日於校門穿堂量測體溫(遲到者到辦公室補測體溫),當額溫超過37.5度(耳溫超過38度),請學生就醫;到校後發現身體不適或發燒及呼吸道症狀時,學生至辦公室量測體溫,請學生自行就醫送往安置教室待家長帶回就醫。
3.校外訪客:於本校校門口,請門口執勤人員協助測量體溫,若額溫超過37.5度(耳溫超過38度),請勿進入校園。
三、危機處理(疑似與確診病例):
(一)校長:召開緊急因應小組會議協商決策。
(二)學務處:
1.疫情通報與啟動危機管理機制。
2.通知家長配合學校防治疫情相關措施。
3.設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窗口(秘書室,分機202),適當處理及提供問題諮詢。
4.填寫防疫回報單。
5.暫停各項大型活動,如班際活動、社團活動、運動會等。
6.配合衛生機關進行疫情調查與接觸者防疫管控等相關措施。
(三)教務處
1.依教育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高級中等學校停課補課及學生學習評量作業注意事項」辦理。
2.班級停課時,訂定補課計畫、安排教學進度,並得彈性調整上課時間。
3.個別學生因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或暫緩入境者,於復課後就其缺課課程,由學校安排學習輔導;未參加各類評量者,於復課後安排其補行評量或以調整成績比例計算方式為之。
(四)總務處
1.停止或限制校園開放。
2.進行全校性環境消毒工作。
3.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案例之校園接觸場所之消毒。
4.校內空調系統(含宿舍、行政區、教學區)供應與電梯運作之管理。
(五)人事室
掌握教職員之人力運用、出勤管理。
(六)進修部
1.配合疫情通報與啟動危機管理機制。
2.通知家長配合學校防治疫情相關措施。
3.配合衛生機關進行疫情調查與接觸者防疫管控等相關措施。
4.依教育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高級中等學校停課補課及學生學習評量作業注意事項」辦理。
5.班級停課時,訂定補課計畫、安排教學進度,並得彈性調整上課時間。
6.個別學生因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或暫緩入境者,於復課後就其缺課課程,由學校安排學習輔導;未參加各類評量者,於復課後安排其補行評量或以調整成績比例計算方式為之。
四、疫情緩減階段
(一)各單位確認危機處理成效。
(二)持續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教職員工生進行追蹤。
(三)重建校園環境。
陸、本計畫經防疫小組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