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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5.花蓮高商衛生委員會組織111.12

國立花蓮高商學校衛生工作組織及分工表             11112月學校衛生委員修訂

    本委員會置委員25人,採任期制。本委員會依校內職務固定代表編制,設置主任委員一名,由校長擔任;執行秘書一名,由衛生組長擔任。委員由外聘專家、一級主管、衛生組長、日進校護理師、員生社理事、導師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組成。

 

組別

內容

專業評估

(外聘)

1.提供學校衛生政策及法規興革之諮詢指導意見。

  2.提供學校衛生之計畫、方案、措施及評鑑事項之諮詢指導意見。

  3.提供學校衛生教育與活動之規劃及研發事項之諮詢指導意見。

  4.提供學校健康保健服務之規劃及研發事項之諮詢指導意見。

  5.提供學校環境衛生管理之規劃及研發事項之諮詢指導意見。

  6.協調相關機關、團體推展學校衛生事項。

  7.其他推展學校衛生之諮詢事項。

主任委員

(校長)

1.綜理學校衛生工作決策,核定並督導執行學校衛生工作計畫

2.負責與校外有關機構之連繫與合作事宜

行政組

1.發佈學校衛生、健康促進相關活動之新聞(秘書)

2.教職員工健康檢查和罹患傳染病監控措施(人事)

3.審核學校衛生保健經費(專款專用)和健康促進工作之各項經費與核銷工作(主計)

4.建構有關學校衛生保健資訊網路平台(圖書館)

健康服務

及環境組

(學務處)

 

1.統整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並主持有關學校衛生事務

2.協調及辦理各處室配合推動學校衛生工作及健康促進活動之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成果

3.研擬修訂學校衛生事務相關計畫、規章及設備

4.推動校園環保回收工作、班級整潔工作、培訓健康中心志工、環保志工

5.推動防疫工作

6.負責校教職員工生環教教育研習及系統管理

7.負責學校食品安全衛生檢查及校園食材登錄

8.辦理衛生保健工作(含健康檢查及追蹤管理、學生平安保險、執行校園緊急傷病處理、視力保健、急救照護及訓練、健康指導諮詢及支援健康教學、食品中毒救護、管理衛生器材及設備等工作) 活動之資料統計、建檔事宜

9.當地衛生單位、教育部校安通報

10.宣導衛生保健、傳染病宣導及防治,辦理衛生保健演講及急救研習

11.辦理衛生所推展之檢查(疫苗注射、肺結核)

12.規劃推行與學校衛生保健、健康促進相關之社團活動(訓育組)

13.規劃推動健康體適能相關活動(體育組)

14.隨時維護運動遊戲器材設備,開學前徹底檢修(體育組)

15.處理食物中毒、校園緊急傷病事宜(健康中心、教官室)

16.維護校園環境安全、學生安全事宜(教官室)

17.辦理防治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藥物濫用、菸檳害等工作事宜(健康中心、教官室、衛生組)

健康教學組

(教務處)

(實習處)

1.推行與健康教育有關之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教材之編寫、審查及選用,應符合環保健康教育原則。

2.充實並維護教學設備,開學前徹底檢修

3.規劃推行與學校衛生保健、健康促進相關之課程及活動(健康與護理老師)

4.負責實習場域及各科專業教室之安全與衛生管理(實習處)

諮商與輔導組

導室)

1.推行健康、正向心理輔導工作

2.協助身心障礙學生衛生保健、輔具、課業調整之相關事務

健康環境組

(總務處)

1.規劃並督導執行校園環境衛生保健、健康促進相關物資採購與維護安全的校園環境設備、衛生設備

2.美化、綠化校園環境工作及必要時實施校園環境消毒工作

3.訂定計畫,每學期定期實施建築設備安全檢查

4.學校午餐廠商契約訂定及管理

進修部組

負責進修部衛生、環境、課程、計畫之統籌規劃與督導

代表組

1.協助執行健康飲食相關工作與活動(員生社)

2.協助執行學校衛生保健與健康促進及處理校園緊急傷病事宜(導師、學生代表)

3. 提供完善的家長後勤支援,俾利各項學校衛生保健、健康促進相關工作之推動(家長代表)

4.合作辦理社區健康飲食教育及環境保護活動(家長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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