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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辦法 / 中英文輸入技能檢定辦法 102.09

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中英文輸入技能檢定辦法

一、辦理目的:為落實資訊教育目標,鼓勵學生認真學習電腦技能,培養電腦基本素養,並推展證照制度,特舉辦本項檢定。

二、參加對象:本校一年級同學鼓勵參加,二、三年級同學自由報名參加。

三、檢定日期:列入當學期全校行事曆,於期初公告。考生場次與座號於考前七天公告於資訊館一樓。

四、檢定地點:本校資訊館。

五、檢定業務任務分工如下表:

職稱

校內職務

職掌

考區主任

校長

指導校內檢定事宜

考區副主任

實習主任

協助主任委員指導校內檢定事宜

總幹事

就業組長

綜理一切檢定事宜

試務組長

資處科主任

綜理一切檢定試務、檢定教室環境維護。

技術支援

書記

協助考場技術支援

六、收費標準:依照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檢定收費標準。

七、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八、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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