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中英文輸入技能檢定辦法
一、辦理目的:為落實資訊教育目標,鼓勵學生認真學習電腦技能,培養電腦基本素養,並推展證照制度,特舉辦本項檢定。
二、參加對象:本校一年級同學鼓勵參加,二、三年級同學自由報名參加。
三、檢定日期:列入當學期全校行事曆,於期初公告。考生場次與座號於考前七天公告於資訊館一樓。
四、檢定地點:本校資訊館。
五、檢定業務任務分工如下表:
職稱 | 校內職務 | 職掌 |
考區主任 | 校長 | 指導校內檢定事宜 |
考區副主任 | 實習主任 | 協助主任委員指導校內檢定事宜 |
總幹事 | 就業組長 | 綜理一切檢定事宜 |
試務組長 | 資處科主任 | 綜理一切檢定試務、檢定教室環境維護。 |
技術支援 | 書記 | 協助考場技術支援 |
六、收費標準:依照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檢定收費標準。
七、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八、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