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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辦法 / 語言教室使用及管理辦法

國立花蓮高商

93學年度上學期訂定

 語言教室使用及管理辦法

 

 

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語言教室使用及管理辦法

一、   主旨

(一)    加強語言教室之管理及維護,延長教學設備使用年限。

(二)    充份利用機器,使能符合教學之需要。

(三)    養成學生愛護公物,珍惜資源的職業情操。

(四)    維護乾淨舒適的外語教學環境,養成學生注重清潔、隨手整理操作環境之習慣。

(五)    維護語言教室機具設備之安全,養成學生守法之美德。

二、   語言教室使用規則

(一)    各班級依照日補校課表所排定,準時至指定教室上課。

(二)    上課前,各班實習股長到應外科或補校辦公室領取實習日誌及語言教室鑰匙(後者,若任課教師指定),並於課後填具日誌內容,經任課教師簽名後,送回原處備查。

(三)    課前統一檢查機器設備,無人使用的機器設備由任課教師指派學生清點,如發現損壞、遺失等異狀,應立即向任課教師反應,並請實習股長填寫於語言教室實習日誌中,以明確責任歸屬。

(四)    除課本及文具外,不得攜帶食物、飲料等非上課必備物品入內。

(五)    下課關閉門窗,清潔教室地面、語言、桌椅及白板,各項機具設備歸定位後,下一個使用班級才可進入教室。

三、   語言教室任課教師配合事項

(一)    負責語言教室門鎖之開關,或指定任課班級之實習股長代勞。

(二)    指導學生檢查機器設備。

(三)    指導實習股長填寫日誌。

(四)    宣導並處理學生違規事項,如攜帶食物、飲料等非上課必備物品入教室內、破壞機具、設定密碼等行為。

(五)    指導學生清潔教室及復原各項機具設備並關閉電源。

(六)    請在學生之後離開語言教室。

四、   語言教室開放(正式上課以外)

(一)    使用時間:除正課以外,須由任課教師提出使用申請。

(二)    使用方式:申請使用。以班級、社團或各處室為單位申請。

(三)    使用申請:填具語言教室使用申請單(如附表),經指導老師簽名後送交資處科辦公室,在不影響語言教室管理維護情況下,得由科主任安排教室供學生練習,指導老師需在場指導,使用步驟如語言教室使用規則(本辦法之第二項)

(四)    未經核准使用而自行進入教室的班級或個人,按校規議處。如指導教師開門給學生練習,則語言教室機具、設備及學生安全由指導教師負責督導。

五、   語言教室清潔

(一)    範圍:語言教室全部設備,包含桌椅、設備、地面、白板、玻璃等一切教學有關設施。⑴

(二)    清潔方式:

1.     設備以抹布擦除灰塵。

2.     教室內地面以掃把或吸塵器清潔,不得用拖把,以防學生觸電。

3.     桌椅、設備等擦淨後排放整齊。

4.     課後清理白板。

5.     印製過的紙張回收處理。

六、   違規、遺失或損壞教學設備的處理

(一)    如由任課教師或巡堂人員發現攜帶食物、飲料等非上課必備物品進入語言教室者,須利用午修時間至人文館作清潔服務;如無法確定攜帶者,則由當時上課班級全班負責;如非本班攜帶,經任課教師確認,則由前一上課班級全班負責。

(二)    因天災、機件老化或非故意破壞引起的損壞、故障,由學校修復。

(三)    因上課漫不經心、嘻戲等不當的行為引起的損壞,由任課教師認定情節輕重,由肇事學生負責購買同廠牌、機型的機件,自行利用時間修復。惡意破壞者除自行利用時間修復外並得移送學務處議處。

(四)    無法確定責任歸屬,由該上課班級全體同學負責。

七、   語言教室實習日誌的填寫

(一)    語言教室實習日誌格式如附表

(二)    上課前,各班實習股長到應外科或補校辦公室領取實習日誌,並指導全班檢查機具後填具日誌內容。

(三)    語言教室實習日誌須經任課教師簽名,課後送回原處備查。

(四)    任課教師指定專人清點無人使用的機器設備,如發現損壞、遺失等異狀,實習股長應立即填寫於語言教室實習日誌中,如無記載,則須負短少或被破壞機具的責任。

(五)    語言教室實習日誌承辦人每日檢查一次,並填具機器故障日查表;科主任每週檢查,實習處主任得隨時抽查之。

八、   各處室如須使用語言教室作訓練、展示、講習或研習,請先向應外科登記洽用。

九、   本辦法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改之。

十、   本辦法提交教學研究會討論、決議後,陳請  校長核准後實施之,修改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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