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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辦法 / 二年級會計資訊選手選拔競賽實施辦法 099.02

國立花蓮高商二年級全國技藝競賽會計資訊選手選拔競賽實施計畫

88年度下學期會計科科務會議訂定

91年度下學期商、會科科務會議第一次修訂

92年度下學期商、會科科務會議第二次修訂

93年度下學期會計事務科科務會議第三次修訂

97年度1月會計科科務會議第四次修訂

98年度6月會計科科務會議第五次修訂

99年度2月會計科科務會議第六次修訂

一、主    旨:為提升本校二年級學生的會計技能水準,及選拔參加全國商業類技藝競賽「會計資訊組」選手,特訂定本計畫。

二、主辦單位:實習處會計事務科。

三、協辦單位:教務處、學務處及各處室。

四、參加對象:由任教二年級會計學老師遴選該班最佳之會計成績前三至五名,或對會計有興趣且企圖心的二年級學生。

五、競賽內容:商業類全國技藝競賽「會計資訊組」學科試題範圍為主。

六、競賽時間:若第一次甄試可選拔出優異選手,第二次甄試則不辦理。

(第一次甄試:每年三月選定一週之星期三下午實施,測驗時間為週三社團時間下午1310~1500

(第二次甄試:依第一次甄試成績擇優異者,進行第二次甄試,測驗時間為週三社團時間下午1310~1500

七、命題方式及配分:

()會計能力:占總分90%

1.範圍:高一及高二上學期會計課程。(以甄試前兩週上課進度為主)

2.題型:以選擇題為主。

3.測驗方式:紙筆測驗。

()電腦能力:占總分10%,評量中文輸入能力,以TQC中文輸入證書的字數為衡量依據,以最高數字為滿分,依序計分之。

八、成績評定:

()會計能力:商請會計事務科科主任與擔任會計資訊培訓教師閱卷。

()電腦能力:商請電腦教師協助閱卷。

九、命題人員:請會計事務科科主任與科內教師輪流命題。

()會計能力:商請會計事務科科主任與擔任會計資訊培訓教師協同或輪流命題。

()電腦能力:商請電腦教師協助命題。

十、獎勵:取績優的前數名,頒發獎狀及獎品,以資鼓勵。

十一、活動經費:所需經費由實習處相關項目下支應。

十二、本計畫經科務會議討論修訂,並陳請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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