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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辦法 / 實習安全與衛生常識測驗實施辦法 102.09.17

國立花蓮高商 實習安全與衛生常識測驗實施辦法

93學年度9月實習輔導會議訂定

94學年度9月實習輔導會議修訂通過

95學年度9月實習輔導會議修訂通過

1020917日實習輔導委員會議修訂通過

 

一、  依據:九十三學年度實習輔導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  主旨:為加強學生實習安全與衛生觀念,以減少意外傷害,特舉辦本活動。

三、  參加對象:二年級全體學生。

四、  測驗日期:於每年十二月份擇日舉行。     

五、  測驗範圍:實習安全與衛生宣導資料。

六、  測驗方式:採紙筆測驗,分是非、選擇及問答三種題型。

七、  主試:請各班導師擔任。

八、  獎懲:測驗成績優異頒發個人獎狀。

九、  本要點經實習輔導會議討論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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