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youtube

輔導室介紹 / 委員會組織 / 輔導工作委員會

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輔導工作委員會」設置要點

8809輔委會訂定

9109輔委會修訂

9805輔委會修訂

1080118日校務會議通過

 

壹、輔導工作委員會組織

  一、依據:

依學生輔導法第八條組成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研擬暨推動每學年學生輔導工作計畫。

 二、任務:

() 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訂定學生輔導工作計畫,落實並檢視其實施成果。

() 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學生輔導工作相關活動。

() 結合學生家長及民間資源,推動學生輔導工作。

() 其他有關學生輔導工作推展事項。

 

三、輔導工作委員會組織:

  委員會由校長兼任主任委員,綜理全校學生輔導工作,由主任委員聘請各處室主任、輔導教師、教師代表、職員工代表、學生代表及家長代表為委員;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三分之一,任期一年。

 

貳、輔導工作的分掌

一、輔導工作委員會:

(一)    策訂輔導工作各項章則、方針、計劃及預算。

(二)    協調各處室推展輔導工作。

(三)    協助全體教師參與輔導工作。

(四)    研商解決輔導工作所遭遇困難或障礙。

(五)    督導輔導工作之實施。

(六)    評鑑輔導工作推行績效。

(七)    推展其他相關輔導工作。

二、主任委員(校長)

(一)    遴聘適任合格主任輔導教師與專任輔導教師。

(二)    定期召開輔導工作委員會。

(三)    領導輔導工作之推展。

(四)    督導全體教師參與輔導工作。

(五)    溝通全校教職員工輔導工作觀念。

(六)    社區的聯繫及其資源之應用。

三、輔導主任

(一)    秉承主任委員之指示,擬訂輔導工作實施計劃及年度預算。

(二)    執行輔導工作委員會決議事項。

(三)    分配並督導輔導教師執行工作。

(四)    從事輔導工作改進之研究。

(五)    實施各項心理與教育測驗並加以運用。

(六)    出席下列會議:

1.輔導工作委員會會議

2.校務會議

3.行政會議

4.教務會議

5.學務會議

6.導師會報(視需要參加)

7.其他有關會議

(七)    設置與充實輔導室設施。

(八)    擔任協調工作,與各處室共同實施輔導工作。

(九)    聯繫校外有關資源,並爭取協助。

(十)    其他輔導工作事宜。

四、輔導教師:

(一)    協助辦理輔導工作行政事宜。

(二)    協助導師、專老師及學生解決學生問題

(三)    實施個別諮商與個案研究。

(四)    實施團體輔導。

(五)    整理學生資料並妥善保管運用。

(六)    實施心理與教育測驗並予統計分析。

(七)    參加有關進修及研習活動。

(八)    研究輔導工作的改進。

(九)    輔導室網頁更新。

(十)    其他與輔導有關事宜。

五、 師:

(一)     對新生進行始業輔導,協助其認識及適應學校環境。

(二)     指示學生填寫輔導有關表格,隨時將學生日常資料或軼事紀錄填入紀錄表中,妥善加以運用。

(三)     協助輔導室實施心理測驗與各項學生輔導活動。

(四)     實施個別輔導與家庭訪問。

(五)     試探學生之趣、性向、能力與志願,以作為升學或就業輔導之參考。

(六)     其他輔導班上學生事宜。

六、專任教師:

(一)     主動參與輔導進修,吸收輔導知能。

(二)     注意學生行為表現,特殊問題學生發掘與輔導。

(三)     配合學校輔導工作計畫,參與各項工作之執行。

參、經費:依規定編列年度輔導工作經費並予有效運用。

肆、要點輔導工作委員會議討論、校務會議通過,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輔導室公告欄

時間類別單位標題發佈點閱
跳至網頁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