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102學年度第二次家長代表大會會議紀錄
壹、時間:民國103年3月14日(星期五)晚上6時30分
貳、地點:國立花蓮高商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參、出席人員:如簽到簿
肆、主席:邱煒傑會長
伍、主席致詞:略。
陸、討論提案:
提案一:選舉校長遴選之家長代表。
提案人:會長
說 明:
一、本校陳校長任期自99學年度上任至102學年度止,一任四年即將屆滿,依照「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本校必須辦理103學年度校長遴選作業。
二、依台教國署人字第1030023031號函辦理。
三、為辦理103學年度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請選舉家長代表1人。
請依「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任期考評辦法」第2條第4項:「…家長代表應由學校班級家長代表選舉產生,投票人數不得少於班級家長代表人數四分之一。」規定辦理。
決 議:本校家長代表共48人,本次出席人數共14人,超過家長代表人數四分之一(12人),本次選舉採無記名投票,現場開票結果為邱煒傑先生獨得14票數為最高票,由邱煒傑先生擔任本次校長遴選之家長代表。
柒、臨時動議:無。
捌、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