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教室使用規範 / 音樂教室使用要點

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音樂教室使用要點

中華民國1081月訂定

一、為培養本校學生正確使用觀念,延長設備使用年限,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教室專供音樂教學使用。

三、請先更換室內拖鞋,然後依序對號入座,不得擅自更換座位。

四、請共同維護教室的整潔及安靜;嚴禁攜帶任何食品、飲料、刀片及易燃物品等進入本教室。

五、使用各項設備均須按指導老師的講解操作,不得隨意使用或開機,亦不得私自攜出教室外。

六、下課後由值日生負責打掃並切斷電源及關好門窗。

七、本教室各項儀器設備如有故意破壞或過失損壞者,應負賠償之責。

八、本要點經陳校長核准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消息公佈欄

時間類別單位標題發佈點閱
跳至網頁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