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8年1月訂定
一、為培養本校學生正確使用觀念,延長設備使用年限,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教室專供美術教學使用。
三、請依序對號入座,不得擅自更換座位。
四、請共同維護教室的整潔及安靜;嚴禁攜帶任何食品、飲料、刀片及易燃物品等進入本教室。
五、使用各項設備均須按指導老師的講解操作,不得隨意使用或開機,亦不得私自攜出教室外。
六、下課後由值日生負責打掃並切斷電源及關好門窗。
七、本教室各項儀器設備如有故意破壞或過失損壞者,應負賠償之責。
八、本要點經陳校長核准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