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0年8月訂定
中華民國95年8月修訂
中華民國98年7月修訂
中華民國108年1月修訂
一、為培養本校學生正確使用觀念,延長設備使用年限,特訂定本要點。
二、專科教室供各專業課程教學使用。
三、請依序對號入座,不得擅自更換座位。
四、請共同維護教室的整潔及安靜;嚴禁攜帶任何食品、飲料、刀片及易燃物品等進入本教室。
五、各項儀器設備或藥品均須按指導老師的講解操作,不得隨意使用,以免發生危險。
六、上課前應檢視儀器設備,若有損壞或故障,請立即報告上課指導老師,切勿擅自處理。
七、下課後由每組組長負責檢查並歸還該組儀器設備,另由值日生負責打掃,切斷電源,關好門窗。
八、本教室各項儀器設備如有故意破壞或過失損壞者,應負賠償之責。
九、本要點經陳校長核准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