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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使用規範 / 專科教室使用管理要點

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專科教室使用管理要點

中華民國908月訂定

中華民國958月修訂

中華民國987月修訂

中華民國1081月修訂

一、為培養本校學生正確使用觀念,延長設備使用年限,特訂定本要點。

二、專科教室供各專業課程教學使用。

三、請依序對號入座,不得擅自更換座位。

四、請共同維護教室的整潔及安靜;嚴禁攜帶任何食品、飲料、刀片及易燃物品等進入本教室。

五、各項儀器設備或藥品均須按指導老師的講解操作,不得隨意使用,以免發生危險。

六、上課前應檢視儀器設備,若有損壞或故障,請立即報告上課指導老師,切勿擅自處理。

七、下課後由每組組長負責檢查並歸還該組儀器設備,另由值日生負責打掃,切斷電源,關好門窗。

八、本教室各項儀器設備如有故意破壞或過失損壞者,應負賠償之責。

九、本要點經陳校長核准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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