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花蓮高商113學年度第2學期職場參訪活動注意事項
一、參訪日期及流程:114年3月05日(三)
時 間 | 參 訪 行 程 | 地 點 |
08:00 ~ 09:40 | 搭乘遊覽車前往漢本海洋驛站 | 8:00校門口集合 |
9:40 ~ 10:40 | 導覽及參觀園區 | 漢本海洋驛站 |
10:40 ~ 11:00 | 搭乘遊覽車前往和平電力公司 | |
11:00 ~ 11:40 | 電廠簡介 | 和電環教中心 |
11:40 ~ 13:00 | 中午用餐及休息 | 和電視廳教室 |
13:00 ~ 14:00 | 電廠環教課程體驗(即刻救源) | 和平環教中心 |
14:00 ~ 15:00 | 導覽及參觀園區 | DAKA園區 |
15:00 ~ 16:30 | 搭乘遊覽車回花蓮高商 |
二、注意事項:
(1)各班8點00分於穿堂集合,逾時不候,請各班副班長協助點名,並將人數回報帶隊老師。
(2)當天請穿著學校運動服,不得穿著班服,可背非學校書包;勿攜帶過多金錢,貴重物品請妥善保管。
(3)活動當天務必攜帶雨具、健保卡及個人隨身藥品,會暈車的同學,請務必在上車前先服用暈車藥。
(4)上下車請排隊,上車有禮貌,要先和辛苦的司機先生問好。上車儘快就坐,勿站立、勿大聲喧嘩,並注意清潔,不亂丟紙屑。車停妥後再下車,並注意是否有來車。
(5)參觀時,要隨時注意安全、禮貌及整潔;尤其請勿跑跳、喧鬧,避免影響其他客人,活動期間若言行有損害校譽者,將依校規處分。
(6)請嚴格遵守集合時間,勿因個人影響團體之行程。活動期間若有任何緊急事件,請務必立刻聯絡隨隊老師及科主任。
(7)活動當天個人表現、學習單、問卷列入會計實務成績,請同學留意並配合相關規定。
(8)職場參訪學習單,已放於科網,請同學自行下載。活動結束後,請於3/10(一)前將學習單完成、印出,交由實習股長統一收取後繳至會計實務任課老師處。待老師批閱完成後,再送回科辦留存。此外每班需再繳交活動照片5-10張,由實習股長統一寄至科主任信箱 account_dep@hlbh.hlc.edu.tw 留存。(相關內容公告於科網)
(9)職場參觀線上問卷: https://forms.gle/6wQwXxpFbjKNs4v77,請於回程時上網填報完成。
(10)學習單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