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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花蓮高商112學年度第2學期職場參訪活動注意事項

一、參訪日期及流程:113年3月29日(五)

時間

參訪行程(計畫時間)

活動內容

08:00 ~ 08:10

8:00於校門口集合

搭乘遊覽車前往光復

08:10準時出發

08:10 ~ 09:00

出發至蜂之鄉 (50分鐘)。

【花蓮縣鳳林鎮兆豐路1號】

預計09:00抵達,隨即展開行程

09:00 ~ 10:30

參觀蜂之鄉有限公司 (90分鐘) 。

專人導覽

10:30 ~ 11:10

出發至酋長鳳梨有限公司(40分鐘)。【花蓮縣瑞穗鄉富興村連興路8鄰72號】

專車前往路程時間

※學生每人自費50元:鳳梨酥DIY及遊園車

11:10 ~ 12:40

鳳梨酥製作。(90分鐘)。

DIY課程

12:40 ~ 13:00

用餐。(20分鐘)

 

13:00 ~ 15:00

園區導覽 (120分鐘)

專人導覽(分2組進行)

15:00 ~ 16:40

搭乘遊覽車回花蓮高商 (100分鐘)

 

二、注意事項:

(1)各班8點00分於穿堂集合,逾時不候,請各班副班長協助點名,並將人數回報帶隊老師。

(2)當天請穿著學校運動服,不得穿著班服,可背非學校書包;勿攜帶過多金錢,貴重物品請妥善保管。

(3)活動當天務必攜帶健保卡及個人隨身藥品,會暈車的同學,請務必在上車前先服用暈車藥。

(4)上下車請排隊,上車有禮貌,要先和辛苦的司機先生問好。上車儘快就坐,勿站立、勿大聲喧嘩,並注意清潔,不亂丟紙屑。車停妥後再下車,並注意是否有來車。

(5)車上禁止唱卡拉ok。

(6)參觀時,要隨時注意安全、禮貌及整潔;尤其請勿跑跳、喧鬧,避免影響其他客人,活動期間若言行有損害校譽者,將依校規處分。

(7)請嚴格遵守集合時間,勿因個人影響團體之行程。活動期間若有任何緊急事件,請務必立刻聯絡隨隊老師及科主任。

(8)活動當天個人表現、學習單、問卷列入會計實務成績,請同學留意並配合相關規定。

(9)職場參訪學習單,已放於下方,請同學自行下載。活動結束後,請於4/01(一)前將學習單完成、印出,交由實習股長統一收取後繳至會計實務任課老師處。待老師批閱完成後,再送回科辦留存。此外每班需再繳交活動照片5-10張,由實習股長統一寄至科主任信箱 account_dep@hlbh.hlc.edu.tw 留存。(相關內容公告於科網)

(10)職場參觀線上問卷: https://forms.gle/jYernbJU4QrN9DBj6,請於回程時上網填報完成。

(11)學習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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