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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教育 / 校園災害防救計畫

國立花蓮高商108學年度第1學期

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

壹、 依據:

教育部國教署1087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074529號函頒「108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     配合行政院於「國家防災日」推動「全國學生地震演習」,以「抗震保安,感動123」(一分鐘內所有參與者完成地震避難掩護動作;200萬以上學生一起動員參與;蹲下、掩護、穩住3個要領)為主軸,本校配合教育部規劃辦理全國各級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演練研習活動。

二、     藉模擬實作強化學生災害防救、自救救人與應變能力,養成學生在地震發生時有正確的本能反應,如何在地震發生時保護自己,以做好全面防震準備,有效減低災損,維護校園及師生安全。

參、演練實施時間:108920日上午921分辦理,進修部於當日夜間實

    施。

肆、演練重點:依據地震避難掩護時間流程及應作為事項與教育部要求重點,實施地震避難掩護動作。

伍、 實施作法:

一、     完成計畫擬定,於10896日前,由生輔組以通報方式將本校地震就地避難掩護演練計畫、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流程及注意事項(如附件1)、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應變參考程序(如附件2),發給各處室及各導師,另將上開資料電傳各同仁電子郵件信箱及上網公告,以利完成宣導說明及先期推演工作。

二、     辦理複合型災害防救逃生演練暨防災教育宣導活動(含學生宿舍),摘報如后:

1.   99日(週一)早自習時間0730分至0750分收視防災影片。

2.   91017日(週二)朝會時間實施防災疏散預演。

3.   918日(週三)下午5節至6節課邀請專業人員實施防災教育宣導。

4.   918日(週三)下午邀請消防局專業教官實施校外賃居及工讀生消防防火暨安全宣導。

5.   918日(週三)晚間邀請消防局專業教官對住宿生實施防災安全宣導,並實施疏散演練。

6.   920日(週五)正式演練,以使校內師生熟悉便難及疏散動作要領;另於當日實施外力入侵應變演練,進修部於當日夜間實施演練。

7.   相關演練時間流程及應作為事項,以教官室通報方式發給各班級,並公布於班級公布欄供全校師生參考宣導使用

四、     班級課程:開學後第2週,運用全民國防教育課程時段,由各授課教官實施地震常識、防護技巧、疏散路線實施講解及說明。

五、     演練階段:疏散路線位置圖如附件3,演練腳本(含宿舍)如附件4

1.   108920日(週五)上午921分,教官室運用校內廣播系統發佈地震狀況,廣播內容:「地震!地震!全校師生請立即就地避難掩護!」。

2.   導師指導班級學生,立即就地避難掩護,要求重點在保護頭部及身體,避難地點優先選擇(A)桌子下(B)柱子旁(C)堅固之牆壁邊。另可利用書包保護頭部。在室內時躲在桌下時,應以雙手緊握住桌腳。在室外時應立即蹲下,保護頭部,並避開門窗及易掉落物物品。並要求同學避難掩護動作確實,全程不得喧嘩及驚叫。

3.   一分鐘後地震暫歇(模擬地震停止),考量師生及評估校舍結構安全後,由校長(學務主任或主任教官)下達疏散命令,命令下達時以手持喊話器廣播,模擬電力系統遭受地震損毀,要求重點:

             i.       可用頭套、較輕的書包、補習袋或書本保護頭部,並依規劃路線避難。

           ii.       遵守不語、不跑、不推三不原則;疏散全程嚴格禁止喧嘩,注意聆聽引導。

         iii.       任課老師(或導師)協助引導授課班級,要求同學避難掩護動作務求確實,疏散時不得跑步,避免引起慌亂、推擠造成意外,要求冷靜應變,方能有效疏散,全程不得喧嘩及驚叫。

           iv.       避難疏散路線規劃,應以空曠場地為主,避開校舍建物、內走廊,並注意大樓結構、磁磚磚塊、玻璃等掉落物。

             v.       考量同時疏散學生流量,使疏散動線順暢,另外要特別協助低年級並指派專人負責協助身障學生之避難疏散。

           vi.       任課老師(或導師)協助授課班級,要求同學避難掩護動作確實,全程不得喧嘩及驚叫。

4.   導師或任課教師協助引導班級學生疏散,於5分鐘內疏散至朝會集合地點,完成人數清查後,幹部向主任教官回報人數,全班人數到齊班級先實施蹲下動作,以利掌握全般狀況。

5.   完成學生人數清查及回報後,由教師將學生帶回所屬班級,並協助學生情緒安撫及後續狀況處置。

六、      教官室於演練結束後,統一彙整演練缺失並講解說明,使全校師生對於震災掩蔽及疏散行動作為更為確實與精進。

陸、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行於本校網站公告。

 

 

 

 

 

 

 

 

 

 

 

 

 

 

 

 

 

 

 

 

 

 

附件一

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流程及注意事項

演練階段劃分

校園師生應有作為

注意事項

 階段一:地震發生前

1.熟悉演練流程及相關應變作為。

2.依表定課程正常上課。

1.針對演練程序及避難掩護動作要領再次強調與說明。

2.完成警報設備測試、教室書櫃懸掛物固定、疏散路線障礙清除等工作之執行與確認。

 階段二:地震發生

【運用校內廣播系統、喊話器或依各校現有設施發布(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配合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強震即時警報軟體之模擬地震訊息辦理演練, 若上開軟體未發布警示聲響, 請學校自主啟動或依前述設施辦理演練)】

地震發生時首要保護自己,優先執行

「趴下、掩護、穩住」抗震保命三步驟。

1.師生應注意自身安全,保護頭頸部

,避免掉落物砸傷。(因頭頸部最為脆弱)

2.室內:應儘量在桌下趴下,並以雙手緊握住桌腳。

圖示來源:內政部

3.室外:應保護頭頸部,避開可能的掉落物。

階段三:地震稍歇

(以警示聲響或廣播方式發布)

1.地震稍歇後,再去關閉電源並檢查逃生出口及動線。

2.成立緊急應變小組,由指揮官(校長或代理人)判斷緊急疏散方式。

3.聽從師長指示依平時規劃之路線進行避難疏散(離開場所時再予以關閉電源)。

4.抵達安全疏散地點(抵達時間得視各校地形狀況、幅員大小、疏散動線流暢度等情形調整)。

5.各班任課老師於疏散集合後 5 分鐘內完成人員清點及回報,並安撫學生情緒。

1.以防災頭套、較輕的書包等具備緩衝保護功能的物品保護頭頸部。

2.特殊需求學生應事先指定適當人員協助避難疏散;演練當時,避難引導人員請落實協助避難疏散。

3.不推、不跑、不語,在避難引導人員引導下至安全疏散地點集合。

4.以班級為單位在指定位置集合 (集合地點在空曠場所時,不需再用物品護頭)。

5.任課老師請確實清點人數,並逐級完成安全回報。

6.依學校課程排定,返回授課地點上課。

備註:

1.  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於 921 日上午 921 分進行演練,並至少完成階段一、階段二演練流程

,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依在地學校需求,自行規劃於 9 月份完成三階段演練流程為原則。

2.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幼兒園於 9 月份自行訂定演練日期,完成三階段演練流程。

3.  如遇雨天,請攜帶雨具,進行疏散演練。

附件二

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應變參考程序

                                  參考資料來源:內政部、教育部

情境:搖晃劇烈、站立不穩,行動困難,幾乎所有學生會感到驚嚇恐慌、高處物品掉落,傢俱、書櫃移位、搖晃,甚或翻倒。

一、學生在教室或其他室內:(如圖書館、社團教室、福利社、餐廳等)

()保持冷靜,立即就地避難。

1.就地避難的最重要原則就是保護頭部及身體,避難的地點優先選擇如下:

(1)桌子下。

(2)柱子旁。

(3)水泥牆壁邊。

2.避免選擇之地點:

(1)窗戶旁。

(2)電燈、吊扇、投影機下。

(3)未經固定的書櫃、掃地櫃、電視、蒸便當箱、冰箱或飲水機旁或貨物櫃旁()

(4)建物橫樑、黑板、公布欄下。

3.躲在桌下時,應以雙手握住桌腳,如此當地震發生時,可隨地面移動,並形成屏障防護電燈、吊扇或天花板、水泥碎片等掉落的傷害。

4.地震避難掩護三要領:蹲下、找掩護、抓住桌腳,直到地震結束。

()當地震稍歇時,應聽從師長指示,依平時規劃之緊急避難疏散路線,進行避難疏散。注意事項如下:

1.可以用頭套、較輕的書包、補習袋或書本保護頭部,並依規劃路線避難。

2.遵守不語、不跑、不推三不原則:喧嘩、跑步,易引起慌亂、推擠,或造成意外,災時需冷靜應變,才能有效疏散。

3.避難疏散路線規劃,應避開修建中或老舊的建物或走廊,並考量學生同時疏散流量,使疏散動線順暢,另外要特別協助低年級及身障學生之避難疏散。

() 抵達操場(或其他安全疏散地點)後,各班導師應確實點名,確保每位同學皆已至安全地點,並安撫學生情緒。

※特別注意事項:

()低年級學生或資源班學生應由專人引導或由鄰近老師負責帶領。

()在實驗室、實驗工廠或廚房,應立即保護頭頸部並關閉火源、電源,儘速打開大門進行疏散避難。

()在游泳池應即離開泳池上岸躲在柱子旁或水泥牆壁邊,避開燈具、窗戶等,等搖晃停止後再行疏散避難。

()如在大型體育館、演講廳或視聽教室,應先躲在座位下並保護頭頸部,等搖晃停止後再行疏散避難。

()在建築物內需以防災頭套或書包保護頭部,但當離開建築物到空曠地後,可不必再以書包保護頭部,以利行動。

三、學生在室外:

(一)保持冷靜,立即就地避難。

1.在走廊,應立即蹲下,保護頭部,並注意是否有掉落物,當地震稍歇,可行動時應立即疏散至空地,或避難疏散地點。

2.在操場,應立即蹲下,注意籃球架,當地震稍歇,可行動時應立即疏散至空地,或避難疏散地點。

3.千萬不要觸及掉落的電線。

(二)抵達操場(或其他安全疏散地點)後,各班導師應確實點名,確保每位同學皆已至安全地點,並安撫學生情緒。

 

 

 

 

 

 

 

 

附件三

 

 

 

 

 

 

 

 

 

 

 

 

 

 

 

 

 

 

 

 

 

 

 

 

 

 

 

 

 

 

附件四

國立花蓮高商地震避難掩護演練腳本

項次

演練

時間

演練

課目

演練內容

演練要領

演練地點

授課教官

1

0910-0920

10分鐘)

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整備時間

1.教官室各教官於規劃各場地就位

2.各班於教室依課表上課。

1.各班導師針對演練程序及避難掩護動作要領再次對同學強調與說明及教室書櫃懸掛物固定。

2.教官室完成廣播系統測試。

3.總務處負責疏散路線障礙清除等工作之執行與確認。

各場地

各導師

各教官

總務處

2

0921-0926

5分鐘)

地震避難掩護演練

1.校長於校長室對教官室主任教官下達正式演練開始命令。

2.教官室受領校長命令後,立即於上午921分利用校內廣播系統,由學務主任或主任教官向校內廣播「地震!地震!全校師生請立即就地避難掩護」訊息。

2.各班導師聽到地震廣播訊息後,立即指導同學就地實施避難掩護。

 

附註1

若廣播系統失靈,則請教務處搖鈴及派遣教官至各樓層以哨音代替。

學生在教室或其他室內:(如圖書館、社團教室、福利社、活動中心、熱食部等)

1.導師或任課老師須輔導同學保持冷靜,立即於教室就地避難,輔導同學立即蹲下、躲在桌下,再以雙手緊握住桌腳。如果因個人身材因素無法躲在桌下時,則須立即以書包或其他物品保護頭部後蹲在桌子旁,並注意掉落物(燈具、風扇、吊燈、黑板等)。

4.室外:應立即蹲下,保護頭部,並避開掉落物。其次要離開玻璃、窗戶。另外,就地避難的最重要原則就是保護頭部及身體(可以拿書包或其他物品),避難的地點優先選擇如下:

1)桌子下。

2)柱子旁。

3)水泥牆壁邊。

2.避免選擇之地點:

(1)窗戶旁。

(2)電燈、吊扇、投影機下。

(3)未經固定的書櫃、掃地櫃、電視、蒸便當箱、冰箱或飲水機旁或貨物櫃旁()

(4)建物橫樑、黑板、公布欄下。

3.導師或任課老師輔導同學躲在桌下時,應以雙手握住桌腳,如此當地震發生時,可隨地面移動,並形成屏障防護電燈、吊扇或天花板、水泥碎片等掉落的傷害。

4.向同學說明地震避難掩護三要領:蹲下、找掩護、穩住,直到地震結束。

5.隨時掌握地震搖晃狀況。

 

※學生在室外:

導師或任課老師須輔導同學保持冷靜,立即就地避難。

1.在走廊,應立即蹲下,保護頭部,並注意是否有掉落物,當地震稍歇,可行動時應立即疏散至空地,或避難疏散地點(司令台前操場)。

2.在操場,應立即蹲下,注意籃球架,當地震稍歇,可行動時應立即疏散至空地,或避難疏散地點(司令台前操場)。

3.千萬不要觸及掉落的電線。

 

※特別注意事項:

1.若在廚房、教室,應立即保護頭頸部並關閉火源、電源,儘速打開大門進行疏散避難;在實驗室遇到地震時要遠離化學藥劑,其次,在烹飪教室時遇到地震時要遠離置物櫃。

2.如在活動中心或視聽教室,應先躲在座位下並保護頭頸部(注意掉落物),等搖晃停止後再行疏散避難。

3.在建築物內需以書包(或其他物品)保護頭部,但當離開建築物到空曠地後,可不必再以書包保護頭部,以利行動。

 

※導師或任課老師應提醒及要求同學避難掩護動作要確實,不可講話及驚叫。

各班

教室

各教官

各導師

教務處

總務處

3

0926-0950

14分鐘)

地震避難掩護演練

【地震稍歇】

【疏散演練】

1.教官室於上午926分利用教官室內廣播系統,由主任教官向各班導師及同學時廣播「現在地震稍歇,請各班老師,指導同學依平時規劃之路線進行避難疏散,請同學立即前往司令台前操場朝會位置集合。」訊息。

2.各班導師聽到地震廣播訊息後,立即引導同學疏散至安全位置。

3.各班老師引導同學到達操場安全集合位置後,由導師完成人員清點,並向學務主任(或主任教官)回報,並適時安撫學生情緒。

 

附註1

若廣播系統失靈,則請教務處搖鈴及派遣教官各樓層以哨音代替。

 

學生在教室或其他室內:(如圖書館、社團教室、福利社、活動中心、教室、熱食部餐廳等)

1.當地震稍歇時,聽到廣播訊息(或哨音)後,聽從導師或任課老師指示,依平時規劃之緊急避難疏散路線(關閉教室電源),進行避難疏散(遵守不語、不跑、不推三不原則),以書包保護頭部疏散至司令台前操場各班律定之朝會位置集合地點後蹲下(保護頭部動作至操場跑道後始可將書包放下),由任課老師或導師確實清點人數,並逐級向學務主任(或主任教官)完成安全回報。

2.各班人數清點回報完成後,由學務主任向校長回報。

3.俟學務主任向校長回報后,各班依學校課程排定,返回授課地點上課。

 

※學生在室外:

導師或任課老師須輔導同學保持冷靜,立即疏散安全位置:

1.由室外立即疏散至迎暉台各班律定之朝會位置集合地點後蹲下,由任課老師或導師確實清點人數,並逐級向學務主任(或主任教官)完成安全回報。至就地避難。

2.俟學務主任向校長回報后,各班依學校課程排定,返回授課地點上課。

 

※注意事項如下:

1.可以用頭套、較輕的書包、補習袋或書本保護頭部,並依規劃路線避難。

2.遵守不語、不跑、不推三不原則:喧嘩、跑步,易引起慌亂、推擠,或造成意外,災時需冷靜應變,才能有效疏散。

3.身體痼疾學生應由導師事先指定適當同學協助避難疏散。

4.以班級為單位在指定位置集合。

5.任課老師或導師應確實清點人數,並逐級完成安全回報。

6.俟學務主任向校長回報后,各班依學校課程排定,返回授課地點上課。

7.抵達操場(或其他安全疏散地點)後,各班導師應確實點名,確保每位同學皆已至安全地點,並安撫學生情緒。

8.疏散至安全位置前,將教室電源關閉。

9.教學大樓各樓層教室疏散路線依規劃朝會集合路線實施。

各班

教室

各教官

各導師

教務處

總務處

 

 

 

 

 

 

 

 

 

 

 

 

 

 

 

 

 

 

國立花蓮高商學生宿舍地震避難掩護演練腳本

項次

演練

時間

演練

課目

演練內容

演練要領

演練地點

授課教官

1

1900-1930

30分鐘)

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整備時間

1.教官室及舍監於規劃場地就位

2.住宿學生依表定準備實施防災宣導。

1.舍監針對演練程序及避難掩護動作要領再次對同學強調與說明。

2.舍監完成廣播系統測試。

3.總務處負責疏散路線障礙清除等工作之執行與確認。

宿舍

舍監

教官室

總務處

2

1930-1932

2分鐘)

地震避難掩護演練

1.舍監於1930分利用宿舍內廣播系統,由舍監向宿舍廣播「地震!地震!請立即就地避難掩護」訊息。

2.各班導師聽到地震廣播訊息後,立即指導同學就地實施避難掩護。

 

附註1

若廣播系統失靈,則請舍監搖鈴或以哨音代替。

1.舍監須輔導同學保持冷靜,立即於寢室就地避難,輔導同學立即蹲下、躲在桌下,再以雙手穩住身體。如果因個人身材因素無法躲在桌下時,則須立即以書包或其他物品保護頭部後蹲在桌子旁,並注意掉落物。

2.向同學說明地震避難掩護三要領:蹲下、找掩護、穩住,直到地震結束。

5.隨時掌握地震搖晃狀況。

※舍監應提醒及要求同學避難掩護動作要確實,不可講話及驚叫。

宿舍

舍監

教官室

總務處

3

1932-1950

18分鐘)

地震避難掩護演練

【地震稍歇】

【疏散演練】

1.舍監於1932分利用宿舍廣播系統,由舍監向同學廣播「現在地震稍歇,請同學依平時規劃之路線進行避難疏散,請同學立即前往宿舍外空地集合。」訊息。

2.同學聽到地震廣播訊息後,立即疏散至安全位置。

3.舍監引導同學到達安全集合位置後,由各中隊長完成人員清點,並向學務主任(或主任教官)回報,並適時安撫學生情緒。

 

附註1

若廣播系統失靈,則請社間搖鈴或以哨音代替。

 

1.當地震稍歇時,聽到廣播訊息(或哨音)後,聽從舍監指示,依平時規劃之緊急避難疏散路線(關閉教室電源),進行避難疏散(遵守不語、不跑、不推三不原則),以書包保護頭部疏散至室外律定之位置集合地點後蹲下(保護頭部動作至室外後始可將書包放下),由衷隊長確實清點人數,並逐級向學務主任(或主任教官)完成安全回報。

2.人數清點回報完成後,由學務主任向校長回報。

3.俟學務主任向校長回報后,同學返回宿宿舍自習。

 

※注意事項如下:

1.可以用頭套、較輕的書包、補習袋或書本保護頭部,並依規劃路線避難。

2.遵守不語、不跑、不推三不原則:喧嘩、跑步,易引起慌亂、推擠,或造成意外,災時需冷靜應變,才能有效疏散。

3.身體痼疾學生應由舍監事先指定適當同學協助避難疏散。

4.以寢室為單位在指定位置集合。

宿舍

舍監

教官室

總務處

 

 

 

 

 

 

 

 

 

國立花蓮高商人為災害演練腳本

項次

演練

時間

演練

課目

演練內容

演練要領

演練地點

授課教官

1

1030--1045

15分鐘)

人為破壞演練

民防團組員於上午1030分發現停車場遭人縱火,隨即通知民防團。

民防團接獲通知,立即派員持滅火器前往現場,並同時報警。

民防團立即指派然組員攜帶滅火器前往現場景及處理,避免有師生靠近而受傷。

2. 立即通報轄區派出所及消防隊,並保持現場之完整。

 

停車場

教官室

總務處

2

1045-1050

5分鐘)

人為破壞演練

向主任教官、學務主任及校長回報。

通知總務處檢查週邊設施有無損毀。

1. 保持現場完整並確認火蟻撲滅。

2.安撫各班同學,並通知各班不要靠近該區域。

停車場

教官室

總務處

3

1050-1100

10分鐘)

人為破壞演練

警方到場後,交由警方處理。

依規定時施校安通報。

1.  配合警方調查及採證。

2.  依規定實施校安通報,並向聯絡處回報。

停車場

教官室

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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