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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專區 / 微型電動二輪車 / 申請監理站到校掛牌服務

申請花蓮監理站到校掛牌服務條件如下:

(一)20輛以上使用中待領牌之微型電動二輪車申請。

(二)申請人準備出廠證明(若無出廠證明可向購買微電車經銷商通知製造廠出具證明,若原購買經銷商或製造廠歇業可就近洽詢以下店家尋求協助:提供協助之微電車經銷商名單另開新視窗)、統一發票(若統一發票遺失請填寫切結書如附件1)及強制險投保狀態。

(三)登記車主身分證或居留證、印章。如車主滿14歲以上未 滿18歲需檢附家長同意書如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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