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花蓮高商二年級全國技藝競賽職場英文寫作與簡報選拔競賽實施要點
100年1月12日應外科科務會議訂定
100年3月8日實習輔導委員會議修訂通過
102年6月28日應外科科務會議修訂
102年09月17日實習輔導委員會議通過
104年3月5日應外科科務會議修訂
104年3月20日實習輔導委員會議通過
107年3月1日應外科科務會議修訂
一、主 旨:為提升本校二年級學生的英語文相關知識水準,及選拔參加全國商業類科或語文類科技藝競賽「職場英文寫作與簡報」選手,特訂定本要點。
二、主辦單位:實習處應用外語科與實習組。
三、協辦單位:教務處、學務處及各處室。
四、參加對象:以本校二年級學生為主,由任課老師推薦優秀學生參加。
五 、競賽內容:
第一階段
(一)學科測驗:測驗題50 題,內容包含字彙題、綜合測驗題、閱讀測驗題,成績最高之前15名同學,始能參加術科測驗作文比賽。
(二)術科測驗:英文寫作一篇,成績最高之前9名同學,始能參與第二階段術科測驗。
第二階段
術科測驗:採英語口頭簡報。
六、競賽時間:第一階段學術科測驗,於每學期上學期擇期測驗;第二階段學科於下學期初擇期測驗。
七、競賽命題範圍:
(一)第一階段:學科測驗(測驗題50題)及英文寫作。
(二)術科測驗:職場英語口頭簡報。
八、評分標準與成績計算方式:
評分標準:
最後成績評定標準:以第一階段學科(選擇題)30%、術科(英文寫作)30%、第二階段術科(口頭簡報)40%比例合計為個人總成績,依參賽者總成績高低決定名次,若總成績相同則以第二階段術科成績較高者為先。
九、競賽方式
第一階段
1.學科測驗:
(1)採選擇題方式測驗。
(2)競賽地點為承辦學校所提供之教室,競賽前於網站上公告。
2.術科測驗:
(1)採紙筆方式測驗,依題目規定寫一篇至少120 字(含)之英文文章,比賽時間為40 分鐘。未達規定字數者由閱卷委員斟酌扣分。
(2)限使用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修正液等文具。
(3)競賽地點為承辦學校所提供之教室,競賽前於網站上公告。
第二階段
(1)第一階段術科前9名者始能參與第二階段術科測驗。
(2)請參賽者於5-10分鐘內整理、組織、分析所提供的英文書面資料或規定題目,作3分鐘英語口語簡報。
(3)上台報告時間以3分鐘為限,2分半為一短鈴,3分鐘為一長鈴立即結束。
(4)以口頭報告呈現,上台時不得使用輔助紙本、圖片或道具。
(5)學生可自行攜帶紙本英英、英漢雙解字典進入試場。
十、命題人員:由承辦單位應用外語科科主任聘請老師命題。
十一、成績評定:由校內英文老師閱卷。
十二、錄取方式:依據評審結果擇優錄取至少兩名選手參加儲備訓練,集訓後擇一名代表本校參加全 國技藝競賽。
十三、活動經費:所需經費由相關項目下支應。
十四、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命題教師於競賽當場補充說明之。
十五、獎勵:經錄取後頒發獎狀及獎品,以資鼓勵。
十六、本要點由應用外語科科務會議討論訂定,經實習輔導委員會議通過,並陳請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