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72周年校慶園遊會活動細則
壹、園遊會各攤位工作:
一、負責人:各班導師、班長。
二、佈置時間及器材借用:
(一)時間:
1.場地佈置:活動前一天完成。
2.攤位設置:活動當天8:50前完成。
(二)桌椅使用:
1.各班需在活動前一天將抽屜清空。
2.使用課桌椅,不得使用雙面膠、強力膠等造成破壞之用具黏貼;共用教室班級保留10組桌椅給進修部班級使用。
3.使用之桌椅需克盡保管、使用、清理及歸還之責,使用瓦斯爐班級請注意安全、桌上應先擺放墊品以作為安全隔絕,並避免破壞課桌椅,毀損公物須照價賠償。
4.長桌借用:每班最多2張,每張押金500元,押金於長桌歸還視損壞情況後酌量退回。
(1)日間部:3月21日中午12:30指派2名公差,至大門川堂領取。
(2)進修部:3月21日19:00至教學大樓二樓倉庫領取;3月22日上午7時50分再由各班領回佈置場地使用,活動結束後聽候廣播歸還。
三、工作分配:
(一)收園遊券同學,每一攤位為二人。
(二)販售人員視需要而定,一個攤位不超過8人,接待或招呼同學不超過3人。
(三)全班宜分組輪替,約1小時輪替上述之工作,無勤務者可遊園,不宜全擠在攤位內,以免混亂。
(四)值勤同學有事需要離開,應向導師報備,並請同學代替,以上工作分配請導師造名冊備查及工作調配使用。
(五)日間部學生經導師同意後,每次可有五位學生於教室黏貼園遊券,13:30導師可安排2~3位同學幫忙黏貼園遊券於結帳紙板。
四、重點工作:
(一)園遊會為訓練同學團隊精神,每位同學應盡力為班、為校爭取榮譽。
(二)園遊會當日不接受現金交易,請導師務必協助督導。(若經督察小組發現以現金交易之班級,則取消該班贖回收入之資格、當天比賽不列入評比)。若有現金交易,請學生兌換成園遊券。
(三)金額帳目務必小心,輪替值勤應交接清楚。
(四)各攤位用火、用油、用電應注意安全。
(五)活動結束後,班上收入之園遊券黏貼於結帳紙板,日間部送學務處結算,進修部送至學務組結算,請各班保留園遊券繳交證明,最後由日間部統一核支盈餘。
(六)園遊會當日人員進出管制,請配合活動管制要點。
(七)園遊會成本計算以發票或收據為憑據,若進貨店家無法開立憑據,則以支出證明單代替,但總金額不得超過成本的一成。
(八)園遊會活動開始後,教學區為管制區;因當天開放校外人士進入,請勿單獨走到偏僻的地方。
貳、會後場地處理:
一、活動當天14:30結束後大掃除,清掃完畢即可找相關人員(進修部:教官及學務組、日間部:衛生組及教官室)檢查,各班於衛生組規定時間內完成打掃工作。
二、15:30統一集合放學(不得先行離開)。(日間部:大操場集合;進修部於平常放學集合場集合)
三、督導人員:各班導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