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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經營 / 作業/考試規定

作業繳交規定

  • 作業檢討後當場繳交,由小老師收齊繳到老師辦公桌。
  • 超過繳交時間才繳交者,視為遲交:隔天繳交不扣分,拖延到下個單元檢討完才一併繳交者扣20分,中間其餘時間繳交者酌情扣分。
  • 學校規定之作業檢查日前繳交之作業僅給予60分。
  • 作業成績統一於期末考試結束後一次登入,請妥善保管習作本及作業本,遺失未繳回者以0分計。

 

考試及補考規定

  • 期末計算成績,扣除整學期最低分的3次成績,其餘平均,若因未到校而無法參與小考者,不須補考。
  • 若考試時間為課後,無法參加測驗同學請事先告知老師,討論考試時間,補考時間必須於考卷檢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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